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正受益国家和我省各项资助政策,根据《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琼教规〔2020〕7号)和《关于印发《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三亚理教字〔2020〕20号)精神,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
注册我校学籍的全体在校生。
二、认定条件及程序
各学院严格执行《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三亚理教字[2020] 20号)(附件1)规定的认定条件、认定要求及程序,组织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教务处复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相关材料,提出全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校领批准,公示无异议后,建档备案并录入资助系统。
三、认定截止时间
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9日16:30前将《三亚理工职业学院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学院党总支书记签章(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上报教务处。
附件:1.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
2. 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 关于印发《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