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表彰我校品学兼优的毕业生、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根据《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三亚理教字[2020] 26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2021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为参评毕业生总数的15%以内。
三、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
各学院严格执行《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三亚理教字[2020] 26号)(附件1)规定的评选条件、评选要求及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教务处复核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及材料,上报学校审批,并最终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完成各环节评选工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21年5月19日16:00前将《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学生三年成绩单(系统下载)纸质版、《XXX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签章)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
附件:1.关于印发《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
2.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XXX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