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毕业生创新创业 学分认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学校开始对2020-2021学年2018级学生获得的创新创业学分进行认定统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内容
1.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公共等级考试证书等各种技能证书;
2.发表论文、论著、专利等成果;
3.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文体比赛;
4.社团工作与社会实践;
5.创业教育及实践;
6.经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
以上认定内容发生时间应为2020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提交时间为4月1日,2021年4月1日以后发生的请单独报送至教务处李乔老师(邮箱610389728@qq.com,电话88352865)。
二、认定程序
1.各学院成立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报教务处备案。
2.学生填写各类创新创业学分汇总表(附件1),并将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交到思想导师处,思想导师受理本班学生创新创业学分汇总表,给予初评并做好登记工作。
3.各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集中审核并认定学生创新创业学分。
4.教学秘书汇总创新创业学分汇总表(附件1)、填写创新创业学分成绩录入表(附件2)后,将两份表格及学生佐证材料按照班级归类成册后提交至教务处(先按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将表格纸质版加盖学院章提交教务处)。
5.教务处将进行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质量抽查。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分。
6.学分核实无误后,教务处将学生创新创业学分成绩录入表(附件2)导入教务系统。
附件:1.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学分汇总表
2. 创新创业学分成绩录入表
3. 创新创业学分课程编号对应表
4. 关于印发《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 (暂行)》的通知(三亚理教字〔2016〕8号)
旅游与康体产业学院
2021年2月21日